2025年钦州市浦北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专场招聘公告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强市,服务钦州市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教育人才支撑,及时补充钦州市浦北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钦州市浦北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专场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学(职校)教师共5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5年钦州市浦北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专场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附件:1.2025年钦州市浦北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专场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xls

二、招聘对象
2023、2024、2025年毕业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1日—2007年4月21日出生)。
(七)除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5年4月21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4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点可选择云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南宁师范大学。
2.现场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出示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附件5《专业目录》内的,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现场开展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组向应聘人员发放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应聘人员持该证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2025年4月26日-27日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组织笔试、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形式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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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讲)10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讲)部分占70分,专业答辩部分占30分。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须知:
1.笔试须知。
(1)笔试考场安排在2025年4月25日下午18:00前在考点张贴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笔试,两证齐全才能进入考场,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4)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当天下午19:00前在考点张贴公布。
2.面试须知。
(1)考生面试事宜在考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备课室统一提供教材、笔、备课稿纸或考官组要求提供给同一岗位考生的备课器材,考生不可以自行携带上述物品。面试室提供普通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试教时考生仅能用粉笔在黑板上板书,使用黑板擦擦黑板,不可使用多功能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试教(模拟教学)和现场问答,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试教(模拟教学)和现场问答。
(5)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暂放(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要关闭存放)。如违反此规定将非考试物品带入候考室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科目顺序→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考核、体检
1.组织实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总分(各评委评分总和)为准,高分胜出;若再出现分数相同时,师范类毕业生优先于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届毕业考生优先于往届毕业考生。确定考核人选后,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3.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工作原则上需于考核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考核工作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4.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批准聘用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工作安排在贵阳市、昆明市、桂林市、南宁市(报名、笔试、面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 考试时间及地点 | |
现场报名 | 2025年4月21日8:30-11:30,15:30-17:30 | 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 2025年4月26日9:00—10:00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开展笔试;4月27日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开展面试。 (具体面试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告知) |
2025年4月22日8:30-11:30,15:30-17:30 |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 ||
2025年4月23日8:30-11:30,15:30-17:30 |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 ||
2025年4月24-25日8:30-11:30,15:30-17:30 |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 ||
考生可自主选择上述任意报名点报名 |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in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详见附件5。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五)本次专场招聘活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浦北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8212919。
附件:1.2025年钦州市浦北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专场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xls
2.2025年钦州市浦北县县直中学(职校)教师专场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来源: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a6343995-d2b9-4057-b50d-3c9e6772fe7b